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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渠道

 

投诉渠道

      为了切实加强监督,确保政务公开有关规范落实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本局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
       1、受理程序
      (1)对本局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制度,举报人可直接向所在科室进行举报,该科室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通知举报人;
      (2)举报人对所在科室处理结果不服或发现该科室有意包庇,偏袒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可在接到处理结果后3日内向局监察室举报,由局监察室负责受理,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通知举报人。
      2、局监察室投诉电话:0794-8233560
      联系人: 罗利民  

      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科学技术局  市临川大道666号


发布时间:2006-11-13 15:34
信息类别: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抚州市科技局
发 布 人:抚州市科技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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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抚州市科技局 制作维护:抚州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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