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3 日下午,市政府在市行政中心七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抚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草案)协调会,出席会议的有: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法制办、市国土资源局等10 个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萍同志主持。
会上,市地震办同志就《办法》的起草过程及有关条款进行了说明,并对相关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市法制办就《办法》的依据实施日起提出了意见,并提出如果《办法》出台,进入行政审批窗口,最好能联审联批,以便节约时间,提高行政效率。发改委等单位对《办法》出台表示赞同,希望能尽快出台,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的抗震能力。
李萍副秘书长指出,出台《抚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提升我市抗震设防能力,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迫切需要。希望各相关单位抓紧时间将反馈意见交市地震办,市地震办要尽快希望修改完善《办法》(草案)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