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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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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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
南丰县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办公室
二OO四年八月六日
目 录
一、中共抚州市委、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选派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中共南丰县委、南丰县人民政府关于选派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实施方案
三、关于成立南丰县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四、关于下派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五、关于加强科技特派员管理的通知
六、县乡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联络表
中共抚州市委文件
抚发[2004]21号
中共抚州市委 抚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选派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4年5月24日)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见》文件要求,将科技导入农村,解决“三农”问题,培植区域主导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我市决定从2004年起,在全市范围内逐步选派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开展科技服务。现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我市选派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新科技服务农村新机制,破解“三农”难题,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通过下派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将科技有效导入农村,围绕农业区域主导产业,培植“重镇强村大户”,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推动我市农村的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主要任务
科技特派员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市场需求,围绕农业产业化,抓好科技规划和措施的落实,发展壮大当地主导产业;积极开展科农携手活动,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经济利益共同体,立足当地资源优势,搞好项目开发,推广实用技术,引进新、特、优品种;抓好典型,直接参与经营活动,发挥科技示范样板作用,包一片,带一村;抓好科学普及,开展多种形式的实用技术培训活动;推进流通中介组织建设,捕捉市场信息,疏通流通渠道。通过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进村入户直接对农民进行技术服务,真正地起到干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的示范作用,引导农民走上科技致富的道路。
三、工作步骤
选派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首先在南丰县进行为期两年的试点,其他有条件的县(区)也可参照本意见逐步开展试点工作,两年后全市全面推开。
(一)准备阶段:(2004年1月—6月)5月15日前,试点的南丰县应出台在本县具有可操作性的试点实施方案,6月中旬由市、县委农工部牵头负责,市、县组织、科技、农业、林业、水利、人事等部门协助完成科技特派员和试点乡(镇)、村的确定工作;完成对科技特派员的培训和选派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4年6月—2006年6月)期间,每年由市县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办公室负责开展1-2次特派员工作经验交流或现场观摩活动,年底召开试点工作汇报会,督促、检查试点工作的实施情况。
(三)总结验收:(2006年6月—7月)由市县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办公室负责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经验,对优秀科技特派员进行表彰奖励。针对试点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新的政策措施,为全市全面推行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提供依据。
四、实施内容
(一)选派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
1、特派员来源
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来源主要为市、县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在编人员;另外整合乡(镇)“五站”(农技站、经管站、水产站、兽医站、农机站)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择优下派。
2、选派方式
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选派坚持“双向选择”的原则,试点初期精选50-60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一是个人报名,组织审查,确定初步选派对象。试点的南丰县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办公室要做好科技人员的摸底工作。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照德才兼备、有技术专长、专业水平好、责任心强的标准选择初步选派对象;二是做好需求调查工作,广泛征求乡(镇)、村(组)以及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对人才、技术的需求意向,由乡镇或业务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县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办公室,办公室在其中选择科技意识强,对科技特派员需求欲望强烈,农业主导产业突出等特点的乡(镇)、村(点)作为下派点的候选名单;三是县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办公室结合下派点候选名单和科技特派员初步选派对象名单,在征得下派点与科技特派员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按照区域农业主导产业分布和扶持“重镇强村大户”的原则,最终确定选派的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及下派的试点乡(镇),并帮助他们签订合同,规范服务内容。
3、服务形式
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下派服务的形式有三种①兼职指导服务。科技特派员以乡(镇)、村或示范基地(园区)为重点,驻点跑面开展技术服务。②脱岗进驻服务。科技特派员直接进驻农户或企业开展技术服务。③建立利益共同体。科技特派员可以以资金、技术入股、技术承包和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联合龙头企业、专业大户搞项目开发,创建利益共同体,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二)相关优惠政策。
1、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的原职务(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待遇(工资、福利、奖金等)、编制(原单位不得顶编),在下派期间均予保留,不影响正常的调资和职称评定。
2、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期满回原单位时,经过德、能、勤、绩的全面考核,对取得突出成绩的科技特派员,进行表彰奖励,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各部门开展“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评定时,要给科技特派员留有一定比例的名额。
3、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由科技特派员办公室和派出单位共同组织进行。市、县人事局按科技特派员总人数的20%划出优秀档次的指标,评选给科技特派员。优秀指标不占原单位指标。
4、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围绕农业产业化领办、创办、联办各类经济实体,从事各类开发、加工和流通等经营活动,其正当经营收入,属合法收入,必须给予保护和支持;鼓励和支持科技特派员以资金、物资、技术等生产要素入股,与农民大户、中介组织、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参与生产和经营,按股分红。
5、农业产业化对科技特派员实施的科技兴农开发项目,根据项目规模、效益、信誉情况,各级科技、农业项目资金、财政支农资金要给予优先安排,农业信贷资金要给予优先扶助;科技特派员完成的科技推广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奖、申报。
五、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选派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抚州市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农工部、组织部、宣传部、市科技局、人事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中小企业局、扶贫办、开发办、农村信用联社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协调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相关政策措施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在市委农工部设立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各方力量,为科技特派员提供信息、技术、人才、投融资、法律等方面的服务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不断推进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
首批试点的南丰县也要参照市里的做法成立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委农工部设立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保障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实施双重管理。由市、县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办公室负责建立科技特派员的考勤、考核、奖励及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对选派对象的跟踪管理,对不能胜任下派工作的人员和难以发挥作用的下派地点进行动态调整,同时下派对象必须在下派地方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
2、派入地点或单位要为科技特派员工作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派出单位要在资金、人力、物力、信息、技术等方面,大力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
3、建立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资金。从2004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作为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资金,南丰县财政也要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作为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
中共抚州市委 抚州市人民政府
2004年5月24日
主题词:科技 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 实施意见
主 送: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
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中共抚州市委办公室秘书科 2004年5月24日印发
(共印260份)
中共南丰县委文件
丰发[2004]20号
中共南丰县委 南丰县人民政府
关于选派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选派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抚发[2004]21号)文件关于在南丰开展选派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04年6月起,在全县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期分批选派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到乡(镇)、村、组开展科技服务工作,以推进我县南丰蜜桔、水产养殖、蔬菜生产三大产业的发展,提高我县的农村科技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农民增收、财政增长,通过将科技有效导入农村,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跨越式发展搭好科技平台,力争在新一轮农村经济发展中领先一步。
二、主要目标
围绕提高南丰蜜桔、水产养殖和蔬菜生产三大产业的产、加、销一体化程度,通过开展科农携手,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手,抓项目开发,树典型,推广实用技术,推广以农业生产为主的科普知识等活动,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干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引导农民走上科技致富的道路,提高农村科技水平,推动农业走上科技发展之路。
三、工作步骤和内容
在市山、白舍、太和、琴城四个镇开展选派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全县各部门和单位,试点镇、村、组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试点准备阶段(2004年6月11日—2004年7月初)
1、6月15日前,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试点实施方案。
2、6月20日前由县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做好选派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广泛征求和掌握乡(镇)、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对科技人才的需求意向。
3、6月底以前,县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办公室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从县涉农单位和部门挑选15位德才兼备、有技术专长、专业水平好、责任心强的科技人员作为选派对象,并进行培训。试点镇要从镇“五站”中抽调20名科技水平高的人员,配合科技特派员做好科技服务工作。
4、7月初,确定各选派对象的下派地点,在征得下派点和科技特派员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帮助签定合同,规范服务内容。选派人员要全部到位。
试点镇、村、组要抓紧时间,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掀起全县农村学科技、用科技热潮,为这次选派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试点实施阶段(2004年7月—2006年6月)
科技特派员可以采用兼职指导、脱岗进驻、建立利益共同体等多种形式开展科技服务工作;县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办公室要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管理,每季度进行一次经验交流,每年开展2次特派员工作现场观摩活动,年底召开特派员试点工作汇报、考核、总结大会。
(三)试点总结验收(2006年6月—2006年7月)
由县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办公室负责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对优秀科技特派员进行表彰奖励。针对试点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新的政策措施,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材料,接受市有关部门检查,为全市全面推行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提供依据。
四、主要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派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县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农工部、组织部、宣传部、科技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中小企业局、扶贫办、农业开发办、农村信用联社、柑桔中心、柑桔研究所、甲鱼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协调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相关政策措施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县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工部),并从有关成员单位抽调3-4人,具体负责协调各方力量,为科技特派员提供信息、技术、人才、投融资、法律等方面的服务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不断推进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
(二)优惠政策
1、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的原职务(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待遇(工资、福利、奖金等)、编制(原单位不得顶编),在下派期间均予保留,不影响正常的调资和职称评定。
2、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期满回原单位时,经过德、能、勤、绩的全面考核,对取得突出成绩的科技特派员,进行表彰奖励,并在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各部门开展“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评定时,要给科技特派员留有一定比例的名额。
3、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由科技特派员办公室和派出单位共同组织进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科技特派员总人数的20%划出优秀档次的指标,评选给科技特派员。优秀指标不占原单位指标。
4、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围绕农业产业化领办、创办、联办各类经济实体,从事各类开发、加工和流通等经营活动,其正当经营收入,属合法收入,必须给予保护和支持;鼓励和支持科技特派员以资金、物资、技术等生产要素入股,与农民大户、中介组织、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参与生产和经营,按股分红。
5、农业产业化对科技特派员实施的科技兴农开发项目,根据项目规模、效益、信誉情况,各级科技、农业项目资金、财政支农资金要给予优先安排,农业信贷资金要给予优先扶助;科技特派员完成的科技推广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奖、申报。
(三)保障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实施双重管理。由县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办公室负责建立科技特派员的考勤、考核、奖励及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对选派对象的跟踪管理,对不能胜任下派工作的人员和难以发挥作用的下派地点进行动态调整,同时下派对象必须在下派地方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
2、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村、组要为科技特派员工作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派出单位要在资金、人力、物力、信息、技术等方面,大力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
3、建立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资金。从2004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作为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资金。为做好这次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县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县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开办经费。
中共南丰县委
南丰县人民政府
2004年6月16日
主题词:农业 科技特派员工作 实施方案
发:各乡镇(场)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
县直各单位
报:中共抚州市委、抚州市人民政府
送:中共抚州市委农工部
中共南丰县委办公室 2004年6月16日印发
(共印150份)
中共南丰县委办公室(通 知)
丰办字[2004]53号
中共南丰县委办公室 南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南丰县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做好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许中伟
副组长:曾月兴
成 员:张永康 平六根 黄伟斌 李洪如
黄润龙 吴伟民 袁跃跃 赵铁军
徐贤鹏 黄良群 徐 俊 陈剑平
曹模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工部,张永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南丰县委办公室
南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6月16日
主题词:机构 科技特派员 领导小组 通知
中共南丰县委办公室 2004年6月16日印发
(共印150份)
中共南丰县委办公室文件
丰办发[2004]13号
中共南丰县委办公室 南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派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选派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实施方案》(丰发 [2004]20号)文件的具体要求,经单位推荐和试点乡镇协商,决定从试点镇和县涉农部门挑选35名(名单附后)有技术专长、专业水平好、责任心强的科技人员下派到镇、村、组,围绕提高南丰蜜桔、水产养殖和蔬菜生产三大产业的产、加、销一体化程度,通过开展科农携手,推广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实用技术,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引导农民走科技致富路,提高农村科技水平,推动我县农业科技工作的发展。
各试点镇和县有关涉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丰发[2004]20号文件精神,尤其要落实有关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的优惠政策,要为下派科技特派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大力支持科技特派员的工作。同时下派对象必须在下派地方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
中共南丰县委办公室
南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7月9日
主题词:农业 特派员 通知
中共南丰县委办公室 2004年7月9日印发
(共印150份)
南丰县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
丰科特办[2004]01号
关于加强科技特派员管理的通知
各试点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为使我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得以扎实地开展并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制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如下;
一 、科技特派员的职责和任务
科技特派员下村后,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尽心尽力地搞好科技服务,具体要求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抓好科技工作规划的制订和措施的落实。科技特派员到村后,要了解所在村的基本情况,分析现状,查找差距,制定科技工作规划,落实各项科技工作措施,总结农科教结合典型经验。
2、引进新品种和推广新技术。积极开展科农携手活动,与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农科教结合的利益共同体,选好农科教结合的载体,从载体中突破服务。在指导主业生产的同时,为所在村推广一批实用技术,引进或推广适应当地的农业种养业优良新品种。
3、抓好典型,发挥科技示范榜样作用。科技特派员可以通过技术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承包或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直接参与所在村集体或农户经济实体产前、产中、产后的一项经营活动,也可以把重点放在抓种养大户上,通过包一片、带一村,建立利益共同体,提高服务效率。
4、开展科普宣传和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特点,开展科普宣传活动,进行实用技术培训。
5、组织村组及农户外出参观学习考察活动,拓宽科技活动视野,转变观念,树立科技兴农思想,不断增强农户科技意识。
科技特派员在下村开展科技服务的同时,对培植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搞好产前、产中、产中后服务,引导农民跑市场、跑码头,捕捉市场信息,疏通流通渠道。结合本专业、本行业的特点,建立流通专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积极解决农产品的卖难问题,消除农民增产不增收的后顾之忧。
二、科技特派员的工作制度
1、建立组长负责制。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实行乡(镇)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制,负责协调管理科技特派员下村服务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负责科技特派员的考勤、考核及项目管理,配合组长负责与乡(镇)、村有关方面协调,并与县科特办保持密切的联系,做好上传下达。
2、下村工作制度。科技特派员负责对所在村进行科技指导,对农民进行实用技术培训,提供科技咨询,开展项目实施。特派员所在村要为特派员提供食、宿方便。
3、工作汇报联系制度。拟于每季度或不定期根据农事要求,召开组长及部分选派单位分管领导会议,掌握工作进度,解决存在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组长汇报交流会,书面汇报各组特派员工作情况,半年进行一次小结,年终召开会议进行交流评比,为年终表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4、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情况汇报制度。特派员每季度须向组长汇报本人工作、学习、思想情况及所在村项目进展等情况,写出书面汇报材料,半年写出小结、年终写出总结。特派员季度工作书面汇报材料、半年小结及年终总结由各组副组长负责统一收集交县科特办存档。
三、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制度
1、检查督促制度。在科技特派员下派驻村工作期间,由县科特派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特派员驻村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无故经常缺岗的要进行通报并取消参加评比表彰的资格。
2、考核鉴定制度。由县科特派办公室会同人事局和下派单位,对科技特派员进行半年工作考评和年终考核鉴定。考核和鉴定材料报县科特办经鉴定后分别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晋升职称、晋级、评优的依据。
3、考核鉴定内容。主要是科技特派员是否直接参与农户或村经济实体的一项经营活动,所在村是否有新的经济增长点,所在村的主导产业实物总量、农业产值、农民收入、村集体财力是否有明显的增长,引进的新项目、新品种,农村实用技术的推广、创立的品牌、信息及流通领域的服务是否产生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各试点镇可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报县科特办备案。
南丰县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办公室
二00四年七月三十日
抄报:市委农工部、县委许副书记、县政府曾副县长
抄送:县农业产业化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