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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实践与思考

 

江西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实践与思考
 
江西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国强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福建南平市为解决新时期“三农”问题,于1999年初推出的一项创举。其核心内容是机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具有一技之长的科技人员,通过政策鼓励、双向选择、市场导向、机制创新,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科技“高位嫁接、重心下移”,形成科技人员基层创业活动的长效机制。目前全国以西部地区为主,已有267个县开展了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实践证明,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关键性作用,形成依靠科学技术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对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江西是国家在中部地区唯一的试点省份,从2003年开始,在与南平毗邻的鹰潭市首先开展试点工作,接着又在全省11个设区市各选1-2个县(市、区)试点。两年来,工作进展顺利,试点成效明显。据统计,目前全省15个试点县共下派科技特派员969人,科技特派员为当地农民开展技能培训活动4244次,培训农民21.5万人次,实施科技开发项目461个,推广新技术546项,引进新品种515个,创建利益共同社1287个,形成龙头企业65家。在科技特派员的带动下,全年共安置农村劳动力11.75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到3002元,平均增幅达13.75%。一大批优秀的科技特派员脱颖而出,取得了良好成效。鹰潭市的李文才,投资11万元承包原知青农场的200亩稻田搞示范基地,引进推广11个新品种和10项新技术,带动500多户农民推广面积3000多亩,每亩增效200余元。德兴市的退休干部曾荣坤,2004年以技术入股方式和3位农民创办利益共同体——科技示范园,当年实现产值30万元,利润15万元,3位农民人均增收4万元,自己也获红利3万元。总之,各试点县(市、区)勇于实践,大胆创新,不断探索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有效途径,初步摸索出一些有益的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是支撑。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支持。试点工作得到科技部、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2003年8月,科技部刘燕华副部长专程来鹰潭市考察,对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省委孟建柱书记也作出重要批示。最近,孟书记又对全省试点工作作出批示:“在农村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加强‘三农’工作、落实科技兴农的重要举措。希望科技厅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不断总结先进典型,加大试点的工作力度,切实抓出更大的实效来”。黄智权、王君、胡振鹏等省领导都明确指示要抓好试点工作。省科技厅成立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办公室。各试点县(市、区)均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都昌等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分管书记和县长、组织部长、宣传部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科技特派员办公室。
强化政策激励是动因。科技特派员是试点工作的关键。以人为本,为鼓励更多的优秀科技人才到基层建功立业,各试点县(市、区)党委、政府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政策,解决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后顾之忧,为科技特派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科技特派员下基层创业期间,其在原单位的编制、职务、职称、工资、津贴以及福利等待遇不变,表现突出的可优先调资、评先、晋职;二是为科技特派员放开政策,允许、鼓励他们以资金、技术入股方式与农民和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以文件的形式明确规定科技特派员下派期间的创业收入为合法收入,使“隐性”收入变成了合法、合理的收入;三是当地财政给予一定的启动经费,用于补助基层创业、下乡生活、交通等。鹰潭市增设“科技特派员专项”计划,每年对10个左右的项目立项支持。此外,各试点县还针对实际情况,采取措施,激励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今年3月,上高县委、县政府隆重表彰奖励了4个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和12名优秀科技特派员,当场兑现了县直单位科技特派员每人一次性上浮200元工资待遇。
 
      坚持双向选择是根本。与以往下派的包乡扶村干部最大不同的一点,就是科技特派员下基层创业坚持了自主自愿的原则,实行了双向选择的方式。既是由党委、政府号召发起的兴农富农工程,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集体组织行为。它注重实际,强调实效。政府不大包大揽,不搞强迫命令,但也不是袖手旁观,而是努力做到“形散而神不散”。政府在科技特派员与农民自愿商协的基础上,注意加强科技特派员服务“三农”水平和能力的提高。鹰潭市组织了举办多期特派员培训班,全市167名科技特派员均参加了2到3次的技术培训,同时举办科技特派员工作经验交流会4次。
 
      协调利益分配是关键。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核心,就是科技特派员与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了确保科技特派员与农民在建立利益共同体的过程中,双方不发生纠纷,利益不受到伤害,一些试点县(市、区)通过采取签订经济合同的形式,从法律的角度进一步明确科技特派员与农民之间的责任和义务,起到了很好的效果。瑞金市针对以往技术人员与农民之间利益分配扯皮的现象,由市科特办出面,帮助科技特派员和农民签订经济合同,规范双方间的责权利,消除经济纠纷,有效地调动双方的积极性,促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
 
      创新工作机制是灵魂。针对科技特派员在深入基层第一线的时候,一人驻一点难以形成规模效应的问题,一些试点县(市、区)创新工作机制,将一人一点改为“点、面、线”结合,即“点”上抓大户,“面”上抓乡镇,“线”上抓行业科技服务组,扩大实施成效。在驻点村,科技特派员主要是抓好教育培训、科技示范、典型推广,重点抓一批大户、一批基地;在驻点乡镇,每一位科技特派员作为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专业服务;在县(市、区)里,每一位科技特派员又是行业科技服务组的成员,负责该行业全县(市、区)范围内科技服务。通过调整工作机制,使科技服务网络体系形成了一个上下连通、点面结合的整体,科技特派员的工作也由开始时的“单兵作战”转为“打总体战”,有效地解决科技特派员服务范围小、作用发挥不大的问题。
 
      健全考核机制是保障。针对下派人员多、涉及领域广、分布区域散等情况,各试点县(市、区)为规范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建立了科技特派员监督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每季1次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讨论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出勤公示制度,制定相应的出勤考核办法;建立工作动态管理制度,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听取服务对象对科技特派员工作表现、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实行业绩考核制度,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重点考核科技特派员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普及科技知识、引导产业发展、帮助农民致富等主要方面的实际成绩。鹰潭市实行“一年一考核,三年一总评”等办法,使特派员的责权利紧密结合。通过这些监督和考核机制,进一步强化了科技特派员的服务和责任意识,促进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江西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虽然取得较大成效,但由于试点时间不长,一些试点县(市、区)对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缺乏经验,试点实践中暴露出来一些矛盾和困难,需要不断探索解决。一是鼓励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的政策要进一步明确。目前,江西各试点县及部分设区市均已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鼓励特派员下基层创业。绝大部分科技特派员下村后,都觉得科技特派员政策好,农民喜欢,多方受益,最担心是怕上级政策多变,不稳定。他们希望,科技特派员政策应跟家庭联产承包制一样,实行50年不变,加快提升政策的决策层次和政策影响力。这样,科技特派员就可以更加放开手脚,大显身手,为推进农村科技进步、振兴农业经济作出贡献。二是科技特派员下基层创业的资金不足影响了试点工作成效。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创办实体,虽然当地财政给予了部分资助,上级科技等相关部门也给予了补助,但支持力度与创业的需求强度还有相当差距,而贷款渠道又不畅。科技特派员希望政府成立农村科技特派员创业风险基金,专项进行扶持;希望农村信贷、金融等有关部门对科技特派员创办项目予以扶持,促其做强做大。三是科技特派员自身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亟待提升。当前,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对科技的需求越来越旺,一方面,由于试点县科技特派员队伍不壮大,难以提供数量足、水平高的科技人员来满足需求;另一方面,科技特派员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在职的兼职、退休的专职”的现象较普遍,科技特派员的知识水平和服务能力与实际需要存在一定差距,迫切需要整合多方人才、技术,打“联合战”、“歼灭战”,共同攻关。他们希望上级部门多提供相关人才、技术方面的信息协调服务,进一步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高级农业科技人才资源,建立人才资源共享机制,扩大科技特派员队伍;也希望上级部门加强对科技特派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新的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将“三农”问题的解决提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去年底,科技部、人事部出台了《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决定在现有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今年初,江西又有12个县在推开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鹰潭、抚州、吉安和宜春4个设区市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试点,全省的试点工作正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认真总结,不断探索,完善制度,使科技特派员真正成为农民连接科技的桥梁、连接市场的中介、连接龙头企业的纽带,是广大科技人员的历史责任,也是科技、人事、农业等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
首先,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意义。作为一项制度创新,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形成的农村科技推广网络已经严重失效,市场经济体制急切呼唤下出现的,是源于实践创新、基层创造的一个崭新事物,其积极作用已经为试点实践所证明。当务之急,是要将其作为贯彻科教兴赣、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措施、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顺应广大农民群众迫切需要的具体举措来抓,使这形成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试点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以科技人员为主体,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整合资源、鼓励创新、营造环境、搭建舞台,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繁荣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其次,要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开展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是通过鼓励、支持和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到基层创新和创业,把先进、适用技术直接导入农业生产第一线,有效地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以科技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逐步形成以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为依托、以各类专家和其他科技人员为主体、以广大的乡土人才为基础的基层科技创新服务网络,形成有利于千千万万科技人员在基层创业的体制和机制,构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体系,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的全面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试点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形式多样;统筹兼顾、讲究实效;市场导向、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以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为核心,突出面向农民、面向广大科技人员,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试点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三,要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在试点工作中的导向作用。要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科学地配置各种资源,以市场需求帮科技进步为动力,实现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管理和农村特色资源的有机结合,形成科技特派员和农民的利益互动机制,推动各种形式的科技开发活动,拉长农业产业链。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遵循“自觉自愿、双向选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选派科技特派员。根据农民的需求和科技特派员的专长,通过科技特派员与村、乡镇企业、农户之间直接见面,实现供需对接,形成面向发展的结合体。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生产、技术和市场的有效链接。发挥科技特派员的骨干带头作用和他们创业活动的示范作用,促进农业种子协会、种养殖协会、农产品销售协会、农业金融协会等新型农业经济组织的发展,架起农民和市场之间的桥梁。通过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活动,使单位、科技人员和农民都得到合理的经济回报。
 
      第四,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试点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深入研究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等问题,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和吸引大批技术、经营、管理、金融、流通等领域专门人才加入到科技特派员队伍中来,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和老专家等参加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活动,鼓励和吸引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各种方式支持参与试点工作。要针对部分试点县内科技人员相对不足的状况,推动试点工作由县域向设区市延伸,扩大试点区域。要加强农业基层科技服务网络建设,组建行业技术咨询服务组织或其它技术中介组织,逐步形成既分布广泛,又具有系统集成特点的新型科技服务体系,开展更大范围的科技服务,使科技人员得到更广阔的用武之地。要加强科技特派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科技特派员的技术水平、创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学习和借鉴福建南平、宁夏等地做法,探索利用银行资金促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发展。要适时总结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经验,对突出业绩的进行表彰和奖励。要进一步加强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科技特派员制度深入各级领导之心,深入基层农民之心,开创江西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的新局面。

发布时间:2006-1-12 16:37
信息类别:科技特派员
信息来源:抚州市科技局
发 布 人:抚州市科技局农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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